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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陈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到来之际,2月2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委发布了2022年度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公示通知,共有96家单位“榜上有名”,有望成为2022年度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2022年出台的《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指出,我省将全力推进消费环境创建。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推动创建活动向公共服务、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延伸,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商户(街区、行业、维权站)和示范城市,打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和无理由退货,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让老百姓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
什么是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它指的是省内商业信誉良好、诚信守法经营、广大消费者认可、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优质经营主体,能够兑现“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的承诺,让消费者买得安心、逛得舒适、售后无忧。经企业、经营户自主申报,市场监管所、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每年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费者委员会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定产生。
据了解,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荣誉的市场主体常常进行“回头看”检查督导。
该名单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呼吁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予以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广大消费者通过拨打电话027-88701973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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