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0月1日起,池州市已同步实施该项政策。
10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新标准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今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此次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将有效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信心,进一步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满足刚需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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