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披露了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
本次出让地块共计43宗,总出让面积245万平方米,总建面约496万平方米。除一宗招标项目以外,起始总价约1359亿元。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5时。
与第一批集中供地的30宗地块、约345平方米总建面相比,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上述两项指标均增长了约43%。
具体来看,43宗地块分布在13个区,其中中心城区有20宗,朝阳区占11宗,海淀区4宗,丰台区3宗,石景山区2宗;其他区域有23宗,房山区占5宗,昌平区4宗,副中心3宗,平谷区3宗,大兴区2宗,顺义区2宗,门头沟区2宗,亦庄1宗,怀柔区1宗。
据出让文件,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继续采用“房地联动”的方式,遏制非理性拿地、稳定房价预期。一方面是继续实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承诺制,要求开发企业在土地竞买环节提交《房屋销售承诺书》;另一方面是严控溢价率,第二批集中供地的整体溢价率控制在10%以内,单宗溢价率不高于15%。
当达到地价上限后,继续采取竞政府持有商品住房产权份额、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等竞争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据悉,本轮有36个项目设置了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环节。
与此前不同的是,到达上限价后,竞拍规则新增了采用摇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现房销售面积”等竞争方式。
出让文件显示,有6宗试点地块到达地价上限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同时为了防止摇号环节出现“马甲”的情况,进入摇号环节的项目,土地成交后,在完成出让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并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竞得人及该宗地项目公司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将其股权或投资权益转移给该宗地其他参与摇号的竞买人及其关联方,其他参与摇号的竞买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获取竞得人的股权或投资权益。
在现场竞“现房销售面积”方面,是指当地块竞价到达上限价后,将转入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如规定该地块可出让居住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则竞现房销售面积到达10万平方米后将停止竞报,再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根据规定,“现房销售”面积按地上出让住宅部分计算,所在楼栋需整栋现房销售。
此外,在竞买人资质方面,规定同一竞买人及其控股的各个企业不得单独或联合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资金方面亦有要求,竞买人参与宗地出让活动所交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后需支付的全部地价款均为竞买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属于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
今年5月,北京完成首批集中供地,成功出让30宗地块,总成交金额达1109.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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