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局向北京、河北、吉林、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安徽、陕西等11地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代理恶意抢注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热词的行为。
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了优异成绩。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同时,对代理有关抢注热词的代理机构进行筛查,并在该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各相关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公示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同时,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
通知还明确,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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